农民职务侵占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3-03-26 09:21:36


    一80后农民因职务侵占,近日被封丘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四个月。

    被告人杜林,男,1987年2月出生,封丘县居厢乡农民。因涉嫌职务侵占,2012年9月1日被广东省东莞市公安局抓获。

    经审理查明:2010年10月份至2011年1月份期间,被告人杜林利用担任封丘县八方农化有限公司业务员的职务便利,侵占该公司货款20645元。2011年2月份到2011年3月份期间,被告人杜林利用担任封丘县耕田种植专业合作社业务员的职务之便,侵占该合作社货款13700元。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均无异议,

    法院认为,被告人杜林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法院予以支持。被告人能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依照刑法有关规定,做出上述有罪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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