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县法院开展“转作风、树形象”活动以来,从建章立制做起,在工作中创新思维,主动求变,推进审判和执行工作,提高了审执工作效率。
一是健全制度,强化管理。以《审判流程管理规定》和《执行流程管理规定》为统领,以《岗位目标和绩效考核办法》为标准实行千分制考核,进行周告知、月通报、季考评、半年小结、年度总结,并将制订完善的各项制度汇集成册,干警人手一本,督查学习,抓好落实。
二是立足实际,优化审判资源配置。将在综合部门的法官充实到审判一线,将具有司法资格未任命法官的人员调整到审判业务部门从事审判辅助工作。同时,还对干警进行全方位职业培训,采取疑难案件研讨会、法制讲座等形式不断提高法官的司法技能。
三是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发挥审判职能依法严惩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和职务犯罪,维护社会正常秩序;积极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稳妥审理涉企案件、金融纠纷案件和涉及重大项目的案件,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全面提高执行水平,破解执行难题和信访难题。
四是强化审管办职责。对每个案件质效、优劣进行评定,及时反馈要求整改。重大瑕疵案件在书面通报的同时,启动责任追究。全面开展清积督查、案件评查、审判动态分析、发还改判案件问责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