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县法院四项举措规范干警司法作风

  发布时间:2013-03-20 09:52:09


    新乡县法院着眼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坚密结合法院工作实际,从四项措施入手,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努力提高群众满意度。

    一是完善各项制度。制定完善日常工作纪律、警车管理、会风会纪、庭审纪律等管理制度,努力堵塞管理工作漏洞,形成一整套以制度管人、管事的长效管理体系。进一步健全并落实信访首问负责制、责任追究制度和奖惩激励机制。并对执行制度情况及时通报,促使全院干警工作作风得到转变,执纪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

    二是健全诉讼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立案大厅各项配套功能,实行立案窗口“一站式服务”和“首问负责制”,出台了信访接待工作的“五项制度”,全面规范立案、信访接待工作。发挥法庭面向农村、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的优势,在两个中心法庭设立了巡回审判联系点,积极推行巡回办案、预约开庭等便民、利民措施,打造方便、快捷的司法环境。

    三是加大信访工作力度。以“坚持原则、方法灵活、案结事了、群众满意”为方针,严格落实领导接访、带案下访、涉诉信访责任追究和信访评估预防机制,以及最高法院制定的“四个必须、五项制度” 等工作制度。在严把立案关口,加强案件评查,强化案件质效监督和细化院长接访、首问督办等制度杜绝增量的同时,通过信访例会、每周排名通报、疑难案件协调乡镇集中研讨等形式化解信访积案。

    四是建立监督信息员工作制度。从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镇和县直部门工作人员中聘请干部监督信息员,制定了相关措施,明确了信息员的工作职责、工作方式及工作要求。通过召开座谈会、信函、电话、走访等形式,定期、不定期的听取干部监督信息员对干部任用工作和科级干部廉政情况的意见和建议,确保法院干警公正清廉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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