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垣县法院根据当前审判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坚持以制度建设为着力点,以规范司法行为为突破口,找准关键部位,紧扣重点环节,不断推进公正廉洁司法,确保把法官手中的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一是构建科学决策制度体系。修订完善了《党组会议事规则》,制订了《党组成员调研制度》等,规范了院党组议事、决策的程序,增加了决策过程的透明度,提高了院领导班子科学决策的水平,切实增强了班子的凝聚力。
二是构建审判管理制度体系。完善制定了《审判委员会议事规则》、《关于提高案件质量的若干规定》、《案件审限跟踪监督办法》、《执行例会制度》、《案件评查规定》及《案件评查小组工作细则》,从案件立案、审判、执行到归档等各个环节进行全方位监控,从个人负责到部门负责,从部门负责到审委会集体负责,事事有人管,时时有人抓,确保责任不缺失、环节不缺位,真正将审判执行工作纳入制度的框架常态管理,推进各项工作均衡高效开展。
三是构建队伍建设制度体系。推行《部门负责人述职制度》、《廉政保证金制度》、《学习日、阅览日制度》、《日常考勤制度》和《班子成员学习导向制度》等,推行全员管理模式,确保管理主体、内容、对象三落实,努力规范干警在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的职务行为、言行举止,树立法院和法官的良好形象。
四是构建行政运行制度体系。实行《厉行节约的管理规定》,完善制定了《车辆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办法》、《门卫管理制度》、《文印管理制度》、《卫生评查制度》及《机关值班制度》,增强了行政管理的透明度,使司法行政管理各环节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五是构建跟踪督查制度体系。为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该院采取了跟踪督查制度,由院纪检监察、审管办、政治处、办公室、机关中心等部门,对所有制度落实情况及时进行跟踪问效,一旦发现制度落实棚架现象立即予以纠正,力促法院工作整体效能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