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前妻后欲自杀 男子获刑11年

  发布时间:2009-04-28 10:06:51


    与妻子协议离婚后,心里无法平衡,执水果刀杀伤前妻后跳楼自杀被摔伤。日前,河南省卫辉市法院审结此案,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贾保山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

    2008年7月14日,卫辉市某村农民贾保山与其妻王某协议离婚,心里失衡的贾保山怀恨在心,并扬言要将王某杀死。2008年8月10日深夜12点左右,贾保山骑自行车携带水果刀来到王某家,翻墙入院,找到正在房顶乘凉睡觉的王某,掏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对其颈部、腹部、后背连捅数刀,经王某及其子贾继忠的反抗,将贾手中的刀夺下,随后贾保山从房顶跳下意欲自杀,被摔伤。经鉴定,王某右下颌下创、左上腹部创、左肩胛上部创、左上臂上段创、左拇指指间关节背侧创构成轻微伤。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贾保山为报复其妻持刀故意杀人,虽未遂,但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且其曾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又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遂依照相关法律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李军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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