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事不理智 苦果自己尝

  发布时间:2013-03-14 10:28:35


    2013年1月25日,原阳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一审判决:被告人张军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判决作出后,被告人张军悔恨万分,连声说自己不该如此冲动,告诫大家要以自己为戒,遇事冷静、理智,莫要一时冲动自酿苦果。

    2012年,张军和被害人吴兰花因债务纠纷发生争吵,继而引发打架,争斗过程中,张军持刀捅伤吴兰花,经鉴定被害人吴兰花为重伤。原阳县人民检察院对张军提起公诉,这才有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本来张军和吴兰花只是简单的债务纠纷,两人可以商谈,也可以找双方相熟的人协调。都没有成功的话,最后还可以向法院起诉。但是,他们在不理智驱使下采取了粗暴的方式来解决,非但没有成功,还使这件原本简单易解的民事纠纷上升到了刑事案件。张军受到了刑事惩罚,吴兰花的身体遭受重创。何苦来哉!

    (本文中人名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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