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不是儿戏 岂能闪婚又闪离

  发布时间:2013-03-13 09:41:37


    同为90后的张兰和王晓兵,经人介绍认识四五个月后,便匆匆举行了结婚典礼仪式,开始了同居生活。

    起初,两个人的感情很好,婚后甚是甜蜜。一年后,女儿王诗诗出生了,本来一家三口应是其乐融融,幸福美满的过日子。但双方却因生活琐事频频发生争执,动不动就有口角之争。幸福的生活就这样被打破了,随之而来的不是相互的包容和谅解,冲动的两个人选择解决问题的方式竟然是----解除同居关系。

    经原阳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两人均同意解除同居关系,予以支持。由于两人同居期间所生的女儿,还未满周岁,判令由原告张兰抚养,被告王晓兵支付抚养费。

    生活中难免有冲突,他们首选的不是找出问题的根源,及时沟通并化解矛盾,经营、维系好现有的生活。孩子尚在襁褓之中,闪电般的结婚,又迅速结束这段婚姻,难道已为人父人母的他们从未孩子考虑过?婚姻大事岂能儿戏,结婚需慎重,更不能一错再错,莽撞的去离婚。(文中人物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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