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乡中院召开由市人民银行、封丘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参加的案件协调会,成功调处封丘县83名储户状告中国人民银行封丘县支行金融管理一案。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绍君亲自参加并主持协调。
封丘县83名储户在原封丘某信用社存款,后经查处,该信用社的金融许可证早已注销,非法集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但仍有120万元款项无法追回。储户们因此起诉中国人民银行封丘县支行金融管理违法,在案件处理期间,原告多次赴京群访群诉,多个领导机关督办此案。
在判决书已经打印还未送达时,考虑到既要保护储户的合法权益,又要维护我市金融环境的稳定,我们邀请了封丘县党委政府领导和市人行、封丘县人行领导一同召开案件协调会,并终于达成一致意见:由封丘县政府想法设法弥补储户的损失,不让群众亏一分钱,市人行对封丘县进行金融政策上的支持,促进封丘更快度过金融危机,使得案件得以妥善处理。
本案的协调解决,既保护了群众利益,又促进了我市金融生态环境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