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上午,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隆重召开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暨2012年度综合表彰大会。中院党组、全体干警、基层法院院长、政治处主任、纪检组长和监察室主任参加了会议。会议由中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李绍君主持。
会议上,首先进行了总结表彰。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高国爱宣读了省高院关于表彰省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有关决定、市中院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有关决定、市中院表彰优秀廉政监督员的有关决定。在宣读表彰通报后,大会组织了隆重的颁奖仪式。在鼓舞人心的奏乐声和全体人员热烈的掌声中,市委和中院领导为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代表颁发了奖牌、证章和证书。
党组成员、纪检书记周东方作了题为《狠抓作风建设 实现司法为民 不断提高全市法院反腐倡廉工作质量》的纪检工作报告,他在报告中回顾总结了2012年全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了2013年的工作任务,要求全市法院干警全面贯彻各级纪委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最高院和省高院反腐倡廉工作部署,坚持反腐倡廉方针,严明党的纪律,转变工作作风,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和反腐倡廉建设中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质量,推动全市法院反腐倡廉工作向前发展。
随后,大会安排了两级法院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平安建设责任书。在签字台上,王伯勋院长郑重地代表中院与12个县(市)区法院院长依次签定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平安建设责任书。
王伯勋院长对新乡两级法院2012年的工作进行了全面的总结,关于2013年的工作,他提出了五点要求:一是坚定正确政治方向,夯实法院工作根基。二是以司法公正为主线,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三是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四是继续开展队伍建设年、案件质量年、矛盾化解年活动。五是加强法院信息化建设,提高法院公信力。六是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推动法院工作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