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法院反腐倡廉工作会议结束后,延津法院根据会议精神,积极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工作,确保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
一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般干警、部门负责人、主管院领导、院长,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下级向上级作出廉政承诺,上级对下级廉洁情况负责,同时强化纪检监察部门职责,把反腐倡廉工作责任落实具体,让责任人尽起心,让责任部门负起责,形成反腐倡廉齐抓共管工作局面。
二是严明工作纪律,确保令行禁止。认真组织学习“五个严禁”、“十条禁令”、“法官不得有十三种行为”等工作纪律,对吃拿卡要、工作期间酗酒、违规使用警车等顶风违纪行为,坚决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以铁的纪律筑起反腐倡廉的铜墙铁壁。
三是改进司法作风,密切与群众血肉联系。加强群众性教育,增强群众观念,要求干警主动深入群众,虚心向群众学习,增强群众工作能力。坚持一切为了群众,改进服务态度,杜绝冷横硬推拖,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以优良的作风亲近于民、严谨的作风取信于民,进一步提高司法公信力。
四是开展文体活动,培育廉政文化。组织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演讲比赛活动,营造积极、健康文化氛围,传递司法工作正能量,促进廉政文化建设,驱歪风除邪气,净化滋生腐败的土壤。
五是加强监督预防,健全廉政机制。紧紧围绕执法办案加强反腐倡廉工作,大力开展裁判文书评查和庭审评查,充分发挥内部廉政监督员作用,强化审判权、执行权制约,全力推进司法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让审判权在阳光下运行,确保司法廉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