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乡,位于中原地带,作为中华文明的发源地,8629平方千米的土地上,养育了600万人口。人口基数大、外出务工者多,是新乡的典型特点。如何运用法律手段、以司法程序“保障民生、维护民利、落实民权”一直是新乡两级人民法院孜孜不倦的追求。
近年来,新乡两级法院正是坚持以“民生”为导向的科学发展之路,在司法政策、裁判结果、司法程序、体制机制等方面探索保障和改善民生权益,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期盼的民生实事,使司法更加关注民生、贴近百姓、顺应民意。新乡两级人民法院全体法官,用拳拳之心、殷殷之情营造了一个让人民安居乐业的优质环境,念好“为民、便民、亲民、爱民”的民生“八字经”。
为民:公正司法做百姓权益守护者
“感谢法院把钱给我要回来,今年大年三十我终于可以在家安安生生的吃顿饺子了。”老卞和贾先生是原阳县的一个包工头,4年前给一家水利公司施工,主要是往黄河大堤上拉土方,他俩雇的56个人干了3个月,可活儿干完了,公司老板不给钱。2012年12月6日下午,从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手里接过138万元钱的卞先生哭成了泪人。他说是法院给了他第二次生命。
2010年以来,新乡市两级法院连续3年开展“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月活动,对确有困难的农民工当事人,依法减、缓、免交诉讼费用,并专门到工地、工厂现场开庭,方便农民工当事人诉讼。对判决后不按时履行的,依法尽快强制执行;对生活确有困难的农民工,给予必要的司法救助。新乡市两级法院推行假日立案、电话预约立案,并开通“绿色通道”,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及时立案、快审快执。同时启动联动机制,加强与劳动保障、建设、金融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3年以来,新乡两级法院在“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月活动中,共为农民工发放拖欠工资2300万元,减免诉讼费120万元。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更是连续3年亲临新乡,为农民工发放拖欠的工资。
司法公正不只是体现在及时将执行款发放到位的实体公正上,还表现在创新管理的程序公正。
2010年3月28日,河南省首家“摇号工作室”在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及12个基层法院挂牌成立。今后,拍卖、评估机构如果想对法院案件执行标的物(包括房产、车、股权等)进行拍卖、评估,以及法院委托鉴定机构,不再由部门直接指定,而是在法院摇号工作室通过摇号确定。
据了解,这是该院依照省高院院长张立勇倡导的“阳光司法”理念的要求,在鉴定、评估、拍卖等司法领域的一次创新,旨在通过摇号彻底消除在委托鉴定、评估、拍卖活动中的“暗箱操作”。
“俺的房子摇着的是河南中佳拍卖有限公司。”2012年5月10日下午16时,在了新乡市两级法院13台摇号机其中的一台前,王某为自己摇得了一个号码。2012年6月4日11时,王某的房子在河南省产权交易中心第一次公开拍卖。最后,1号竞买人以177万元成功竞得该标的。“没想到能卖177万,比俺当时买的时候还多了20来万。”
“摇号工作室”制度的建立,维护了司法的公正,也撑起了群众权益的保护伞。
便民:司法服务在百姓身边
“我们的法院是人民的法院,你们放心,法院绝不会抛弃你们,我们法院有义务为你们提供司法服务。”2012年10月19日,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伯勋带领基层法院一行,专程到该市卫滨区伤残工人任文锁家里,亲自为该工人办理了立案手续,及时为其提供司法援助。
由此,新乡两级法院的便民之举可见一斑。
据了解,为方便群众诉讼,新乡市两级法院大力推行“法庭到村组,法官进农家”巡回办案活动,法官不再是“坐堂问案”,而是携卷深入田间地头、社区、企业工厂流动办案、现场结案。在新乡市,有3600多个便民联系点、175个巡回办案点。全市46个派出法庭定期坚持在巡回办案点现场办案,使大量的基层纠纷得到及时化解,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
2012年4月15日上午,延津县法院位邱法庭受理一起案件,因当事人范某患类风湿关节炎,双腿行走困难,位邱法庭及时在便民联系点现场开庭,范某及其亲属对法庭提供周的司法服务深受感动,经法官耐心调解,这起纠纷当场圆满解决。
法官下乡包村是新乡市两级法院根据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进村、一村一法官”的工作要求,结合各院和当地的实际情况建立起的一项群众工作制度。9月17日、18日是双休日,而辉县人民法院的全体法官却没有休息。该院100多名法官冒着连绵的秋雨,奔赴全市各个行政村,开始了 “包村工作日”工作。
仅以辉县法院为例, 该院成立了“法官包村工作领导小组”, 10名党组成员每人负责2-3个乡镇,118名法官每人联包4个到5个行政村,实现22个乡镇办事处、533个行政村全覆盖,每个行政村悬挂法官包村标牌,公布包村法官姓名、电话号码、包村法官职责。每周在双休日确定一天为“包村工作日”,每一名包村法官都要填写“包村工作日志”,记载包村工作中有关法律服务、法制宣传、矛盾化解、诉讼指导、意见收集、社情调研等情况,确保包村法官真正担当起“宣传员、调解员、调研员”的职责。
为提高司法为民主动性,强化便民利民措施,新乡两级人民法院的法官们大力发扬“马锡五审判方式”,完善远程立案、预约立案、假日审判、巡回审判方式,并创新工作方式,为当事人提供便捷的司法服务。新乡市延津县法院就曾经利用QQ视频开庭成功审理一起当事人身处两地的离婚案,获得了各界好评。截至目前,新乡市两级法院案件巡回审判率达60%。
此外,还大力强化立案信访窗口基础设施和基本功能建设,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并对困难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关注诉讼当事人疾苦,尽力解决参加诉讼的特困当事人的食宿问题,积极筹集救助资金
努力对弱势群体实施救助。近3年来,新乡市共为弱势群体减免诉讼费187万元,提供司法救助资金160万元。
数字虽然很枯燥,但却最有说服力。
亲民:化解纠纷让群众享受和谐
“咱都是搞经营的,出了事故不能推卸责任,为区区几千元赔偿费打官司影响咱做生意不说,更可怕的是损害咱的声誉呀……”简短一席话,跑运输生意的车主赵某深受启发,他脸带愧色当场表态立即答应兑现给受害人的赔偿款。至此,为交通事故赔偿当事人闹了两年之久的民事赔偿纠纷在短短的20分钟内成功调解结案。这是日前新乡中院立案庭利用立案程序,调解的一起案件。
过去,由于“重判决、轻调解”,不少案件判决后矛盾远未了结,致使涉法上访、越级上访、缠访缠诉层出不穷。
为此,新乡两级法院切实贯彻“和谐司法”理念,强化诉讼调解,积极构建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按照“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和“公开、公平、自愿、平等”的总原则,以量化目标、规范管理、维护权益促调解,将案件调解率纳入法官年终考核和岗位目标责任制中。法官从诉前、诉中、判后的全过程介入,只要有一线和解的希望,就要千方百计调解,着力化解社会矛盾,定纷止争,不断提高案件的调解成功率,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新乡两级法院还不断创新调解思路、破解“案多人少”难题、充分调动和整合社会各方面的资源、缓解审判压力、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实现公平正义的有益尝试。为此,新乡两级法院还在全国率先推出了特邀调解员制度,专门在村、街道干部、宗教人士、企业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乡老等人士中,聘请了101名为人正派、处事公道,具有一定法律知识和矛盾纠纷调处经验的人为法院特邀调解员。
专门明确了调解程序,法院立案庭对来诉的群众,引导其选择接受特邀调解员调解,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法院经审查后出具调解书;调解未达成协议的,法院及时立案进入诉讼调解程序。特邀调解员还可以在庭审中、庭审后,直至在最后宣判前进行调解。对来诉且居住较远的群众,法院委托离其家最近的特邀调解员或调委会进行调解。
特邀调解员制度有效解决了群众诉讼能力弱的问题,并为诉讼群众节约了大量的诉讼成本,实现了为当地社会促进和谐、维护和谐、增强和谐的目的。
为解决案多人少、警力财力不足的矛盾,克服审判效率低、执行难等问题,新乡两级法院创设了法院工作联络员制度,在全市 3647个村镇、社区、街道各聘请一名基层组织成员为法院工作协作员,协助法院做好调解、执行和监督工作,开展法制宣传和诉讼咨询等活动。
新乡法院工作协作员制度以来,新乡两级人民法院在协作员的大力支持、配合下,特别是大量民商案件在他们的积极参与调解下,有平均28.6%的民商审判案件在短时间内实现调解结案;38%的执行案件在他们的协助下顺利执结,有效解决了司法效率低、执行难等问题,使得大量纠纷达到了“案结事了”。
据统计,新乡两级法院轻微刑事案件和解率高达93%,当庭履行率达99%,有力彰显了司法和谐。
爱民:院长天天接访日 架起民众“连心桥”
“新乡中院,特别是主要领导一直坚持院长接访制度,上访当事人能直接当面向院长反映诉求,有利于缓和当事人的情绪,也有利于院长、副院长直接掌握案情。新乡中院的做法和经验值得其他中院学习借鉴。”这是张立勇对新乡两级法院“院长天天接访日”制度的肯定。
在新乡,王伯勋被群众称为“一号接访员”,自2004年开始,这项旨在让民众充分表达诉求,表达民意的“院长接待日”制度已经走过了8个春秋。而他推行的此项制度也被当地群众誉为通往法院的民意“直通车”,这项制度的坚持,将法院的爱民之意体现的淋漓尽致。
“王院长的一席话,彻底打消了我心中的疑虑。法院是公正的,我回去后要给我们200名职工解释,告诉他们不用再到处上访了!”近日,在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接待大厅,徐某紧紧握住王伯勋的手,脸上流露出满意的笑容。
“法院就是解决问题的,有问题不回避,没问题也要向当事人解释清楚,最大限度让群众满意是我们的宗旨。”王伯勋一直把接访群众作为了解民意,化解社会矛盾,并以此改进法院工作的重要渠道。在他的倡导下,新乡的院长接待日也成为了一项制度。市两级法院的班子成员每周排期接访,通过院领导面对面直接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和建议,保障公民的批评权、监督权。
为了建立高效的信访通道,新乡两级法院均成立了诉讼服务中心,诉讼服务中心设信访接待窗口,抽调素质好、能力强、有责任心的干部专职负责日常信访接待工作,及时受理各类来信来访。同时,对信访工作各个环节进行流程管理,保证信访渠道的畅通和行之有效的处访办法。对信访的接待、登记、分流、审查、处理、反馈、统计等7个环节实行动态跟踪管理,限定各个环节的工作时间,保证一般来访能当场答复的一律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在一定期限内给予答复。
由于新乡市两级人民法院领导亲力亲为,一线接访,风雨无阻, 推行“院长接访日”制度,第一时间对群众提出的问题做出回应,有效化解了大量信访案件。据统计,2008年以来,仅新乡中级法院的班子就接访群众6000多人次,90%的问题均得到有效解决。
在2011年,河南省法院系统《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满意度调查报告》中,新乡中级法院在“工作人员接待上访群众情况”指标中,排名全省第一。现在,来法院反映问题的少了,咨询问题的多了;批评指责的少了,肯定表扬的多了。
王伯勋院长常说:“治善必达情,达情必近人。作为领导干部就是要善于与人民群众打交道,要想赢得民心,就应该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办群众所需,拉近群众的心。而如何把好事办好,办到群众的心坎上,前提就是要知道群众想什么,盼什么。”他的话,充分体现了“司法为民”的宗旨。
“让生活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让边远地区的群众打得了官司,让有理的群众打得赢官司”,这是新乡两级法院对“民生法院”的诠释。
关注民生是法院俯身要做好的事,简化诉讼程序、马锡五审判方式、摇号工作室制度、院长接访制度、集中清理农民工工资案件办理活动…这一系列的制度、措施,让新乡两级法院的法官形成了对群众、对民生的敬畏之情。
“为民、便民、亲民、爱民”的“八字经”成为了法官们的办理案件时的职业道德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