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工作,廉政为先。延津县法院为做好春节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预防广大干警在节日期间思想滑坡和行为失范,以多种形式就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加强廉洁自律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要求,确保节日过得欢乐、祥和、廉洁,也为落实市中院和县纪委关于节日期间的工作部署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廉洁自律意识
针对节日期间容易出现的问题,我院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干警的党风党纪、廉洁从政和艰苦奋斗的教育,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氛围,引导广大干警大力弘扬新风正气,自觉抵制不良风气。 元月22日,召开了全体党员参加的“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全体党员紧紧围绕会议主题,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与主题实践活动相结合,对照自己在学风、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进行深入剖析,自我查摆,在自党践行党的宗旨和加强党性修养方面摆不足,在树立正确的业绩观、权力观和地位观上找差距,在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的执行上对比检查,并对差距和不足进行原因剖析,制定具体整改措施,明确努力方向。会后组织干警认真学习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廉政准则》等规定,并就贯彻落实提出了具体要求和工作部署,以良好党风带动政风民风,真正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拥护。
二是提倡勤俭节约,杜绝奢侈浪费行为。
本着简朴、节约、务实的原则,延津法院安排春节期间的各项活动。2月6日,召开了部门负责人以上会议,结合当前开展的司法廉洁教育活动,要求各庭室(队)做好自我排查工作,针对存在的不足找问题、查原因,层层排查消除隐患,筑牢干警拒腐防变思想防线。牢记“两个务必”,始终以“廉洁聚人、律己服人、身正带人、无私感人”的理念推进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的落实,自觉接受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有关规定和纪律,大力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强化节约意识。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相互送礼、相互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各种代币购物券,取消茶话会、联欢会,对违反规定的一律严肃处理。
三是履行监督职责,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延津法院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加大对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检查力度,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的责任,认真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重点围绕节日期间各项工作落实情况,院领导率先垂范,坚持以身作则,做到正人先正已,带头模范遵守各项纪律要求。为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纪检监察部门抽调专人采取明查暗访等形式对节日期间在娱乐场所的高消费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未发现有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同时,作好节日期间的公务用车管理工作,除值班车辆外,其他公车按照要求统一封存于院内,杜绝了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有章不徇等现象的发生,确保广大干警过一个祥和、廉洁的春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