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县法院法警大队召开全体会议,组织全院司法警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并对我院“整作风、树形象”活动积极响应和部署。
会议围绕两个方面进行。首先传达了党的十八大和全院集体会议精神,并对全体干警学习宣传贯彻十八大精神作出具体部署。会议指出,全体干警要把学习、宣传和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坚持“四个重在”的实践要领和“三具两基一抓手”的工作方法,全面加强新形势下的政法工作和政法队伍建设,为司法审判工作安全有序提供有力保障。
会议要求,全体干警要紧密联系实际,学以致用,以党的十八大精神统领和指导审判保障工作。要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在推进平安延津建设中取得新成效;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主动服务审判保障工作上有新作为;要推进公正廉洁执法,确保执法公信力有新提升;要大力加强司法警察队伍建设,推进司法警察队伍能力有新提高。
“整作风、树形象”活动从11月30日开始,集中用一个月时间,针对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纪律作风、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顿。在活动开展过程中要做到“四个不放过”,即:查不出问题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不追究责任不放过、面貌不改变不放过。通过此次活动,使全体干警的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政法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社会各界对政法工作和政法队伍的满意程度有较大提高,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司法警察队伍,为平安延津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会议要求,全体干警要充分认识此次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对照新时期法院工作的任务和要求,认真进行自查自纠。同时要求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扎扎实实地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干警素质、内务、学习和卫生制度进一步要求,明确目标。从容易出现问题的关键环节着手,强化措施,进一步纯洁队伍、改进作风,提高群众满意度,确保整顿取得实效。最后强调,活动结束后,各干警同志要结合党的十八大精神,认真总结心得体会,不断提升司法警察工作能力,为司法审判工作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