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系民工 高效执行

原阳法院四天执结一起拖欠民工工资案件

  发布时间:2012-12-04 16:52:41


    近日,原阳县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拖欠民工工资案件。该案从立案到执结到位仅用了4天时间,为民工讨回工资近2万元。

    2011年8月,孙建正等13人在上宅工地上打工,工地承包方为台州一建,后台州一建将工程分包给李明红,李明红又将工程分包给何后松。完工后,何后松和台州一建未全额支付工人工资。经原阳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何后松承担孙建正等13名工资共计1.9623万元,台州一建承担连带责任,仲裁裁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11月22日,孙建正等到法院立了执行案。承办人殷宪峰拿到案件后,看到是拖欠民工工资案件,马上查看卷宗了解具体案件,并和申请人电话联系。当得知工程已结束,何后松已经离开。殷献峰等人立刻开车到上宅台州一建的项目办公室,但未见到其负责人,经询问,其他人对该案情况并不了解。殷宪峰回去后,考虑到民工大热天在工地上干活儿,辛苦赚钱很不容易,必须得早点执结。第二天刚上班,殷宪峰等人又开车赶到工地,这次虽未见到负责人,但留意到台州一建有几台设备仍留在工地,殷宪峰有了主意。再通过多种渠道联系到台州一建的负责人后,殷宪峰告诉该负责人,如不支付工资款,法院将会对工地上的机器设备进行查封并拍卖。台州一建看到法院要动真格的,只得同意先支付工资款,然后再向何后松追索。11月26日,孙建正等13人拿到了1.9623万元的工资款,连声对执行员殷宪峰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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