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朋友家游玩时,看见他家的花长的非常漂亮,便向朋友要了些种子在自家房顶的菜园里种植,谁知这花是罂粟,结果因种的多而触犯了法律。12月4日,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法院一审以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判处被告人王某管制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王某,男,1954年8月出生。2011年10月份的一天,王某应朋友邀请来到朋友家玩耍。饭后,王某和朋友几人到阁楼上打扑克,无意中看到他家种的花非常漂亮,问朋友是什么花,朋友说也不清楚,于是便向朋友要了些种子。2012年5月,王某将这些种子种在了自家房顶上的丝瓜池中,长出来后花开一大片煞是好看。可好景不长,公安人员就找上了门,告诉他这花是罂粟,其种植了528棵是犯法的,王某这时才知闯了祸,后悔不已却为时已晚。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非法种植罂粟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鉴于被告人王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依法可以从轻处罚,牧野区法院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