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嘉县法院:喜获市级园林单位称号

  发布时间:2012-12-03 10:01:21


    日前,从新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召开的2012年度市级“园林单位”表彰会议上传来喜讯,获嘉县法院首次获此殊荣。这是我院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中取得的又一佳绩。

    近年来,获嘉县法院在坚持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的同时,坚持以创建园林单位为载体,以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为动力,积极开展园林绿化工作,绿化面积累计达到1.4万平方米,绿化覆盖率达到58%,形成了“三季有花、四季常青、亭榭相宜”的合理布局,坚持常绿、落叶树种科学配置,乔灌花草有机结合,适时种植乔木、灌木;坚持专业人员管理、定期管理,将法院打造成了“管理科学、作风优良、环境优美、服务优质”的人民法院,实现了三个文明建设共同发展。

    在参加市住建委评审过程中,院领导高度重视,在人力、财力、物力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根据市住建委要求,认真作好评审申请报告、绿化工作概况、市级“园林单位”申报表、绿化平面图、绿化光盘制作等各项评审材料准备工作。在市住建委领导、专家组现场评审前,组织专业人员对树木、花坪进行了修剪造型,并对机关卫生进行了彻底清扫,优美整洁的环境赢得了评审组专家成员的一致赞誉。

责任编辑: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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