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县法院重拳出击集中执行曝光“赖帐户”案件

  发布时间:2012-12-03 09:58:58


    11月29日上午,按照全省法院第三次集中曝光“赖账户”暨“执行开放月”活动要求和新乡市中院安排部署,新乡县法院组织精干警力对五起曝光“赖帐户”户进行突击执行。此次执行专门邀请了五名县人大、县政协、执行、廉政监督员参加,东方今报、新乡日报、平原晚报、新乡电视台等五家省市级媒体也随同参加执行,从而拉开了第三次集中曝光“赖账户”暨“执行开放月”活动序幕。

    九时三十分,执行人员来到位于新乡市区胜利路的被执行人新乡市中晶化工有限公司仓库,该公司2006年被申请执行,但由于种种原因该案一直未执结,经过缜密调查,执行干警发现其仓库中存放的四百件“古贡”白酒,在本次行动中当场进行了清点查封。之后,执行人员驱车二十多公里到达新乡县小冀镇被执行人杜习社住处,未查找到被执行人及标的物现代牌轿车(该案暂无法继续进行)。随后,执行人员迅速赶往新乡县小冀镇中街村另一起案件的被执行人姜风霞处,经多方确认其有履行能力,在对其进行明理释法后,姜风霞仍不履行判决义务,决定对其依法采取司法拘留十五天。十一时许,执行人员到达新乡县七里营镇王府花园,执行需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新乡市华联建筑安装公司。进入公司后,发现被执行人正常经营,员工上班井然有序,且公司办公室还悬挂着“百万元纳税大户”的奖牌,经过询问,公司职工拒不提供负责人张广智(新乡县政协委员)的去向,执行干警当即对该公司财务室展开搜查行动,在搜查中,共搜出现金一千一百余元,往来凭证账本三本,明细中的笔笔资金往来记录均证明其具备履行能力,新乡县法院执行局长许斌立即通过随同的政协委员与其沟通,要求张广智配合执行,否则将采取进一步强制措施,张广智表示将愿于次日履行部分义务。    

    在随后的座谈会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行监督员纷纷发言表示,通过参与此次执行活动,不仅对强制执行的过程、程序有了进一步了解,对法院执行工作的难度也有了更深的体会。并对执行活动中执行人员的依法强制执行中体现的人性化执法予以充分肯定,并表示在以后的工作中继续全力支持、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关心人民法院建设。与会人员还对如何解决执行难的问题进行了探讨,对具体案件的执行提出了中肯可行的意见和建议。新乡县法院通过此次公开执行活动,进一步增加了执行工作的透明度,提升了司法的公信力,提高了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树立了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的良好形象。

    后续:被执行人姜风霞29日被带到法院后,慑于压力,当场让家人拿来2000元,承诺第二天履行3000元,并于11月30日上午按时履行,主动协助法院将自己门市部的烟酒、百货查封,该案件目前正按法律程序进行。

责任编辑:李军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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