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着”盗车贼一夜连盗车四次未果仍领刑

  发布时间:2012-11-23 11:48:02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道为正道也。因为突然觉得自己长这么大,还没有个车,就想拥有一辆属于自己车,便实施盗窃,不仅取不到“财”,最终还要领刑罚。

    2012年3月3日夜,被告人赵新亮与朋友在“KTV”狂欢后独自一人步行回家,行至延津县城关镇崔乡固村连续实施四起盗窃汽车的犯罪行为,第一、二起被告人赵新亮试图采用碰撞方向盘下面线头的方法发动汽车,均没有成功发动汽车未将车盗走。第三起试图将车推到远一点的位置后将车盗走,在推行的过程中由于方向盘被锁死而未能将该车盗走。第四起由于该车车门未锁并且车钥匙在车上插着,被告人进入车内在将该车发动着起步过程中,该车的左前轮掉进修车的地沟中,未能将该车盗走。经鉴定,四辆汽车价值共计91553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赵新亮采取秘密手段非法窃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但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是犯罪未遂。获悉被告人赵新亮于2008年8月22日因犯盗窃罪被延津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但2008年赵新亮犯罪时不满18周岁,是未成年人,在刑罚执行完毕五年内再次犯罪,不构成累犯。鉴于上述理由,延津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赵新亮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10000元。

    法官规劝所有想要过优越生活的和有梦想的年轻人,一定要堂堂正正的做人,通过自己的努力去获得自己想要的,不要妄想天上会掉“馅饼”,更不要走“捷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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