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车祸就造成1人死亡,33人受伤的许二禾追悔莫及,2009年4月16日河南省红旗区人民法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2007年12月5日7时55分,现年39岁的个体司机许二禾驾驶冀D—71895号大型普通客车,沿京港澳高速公路由北向南行驶至617KM西半幅时,刚将车变更到超车道上,过度疲劳的他突然发现前方停有车,就马上踩刹车,但还是撞到前车尾部,致使冀D—71895号车乘车人王某死亡,乘车人张某、白某等33人受伤,两车及湘A—81530号车所载货物不同程度受损。被撞车上的司机罗某说:当时我们的车马某开着,我在后卧铺上睡觉,行至半路发现前方有交通事故且堵车,马某对我说下车吧,怕被别的车追尾,我正准备下车,就听见到巨响,我们的车还是被追尾了。
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许二禾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多人受伤,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遂依法做出上述判决。(文中人物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