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司机将女老板杀死后,为了逃避侦查,不仅将老板的轿车开走,还将女老板的首饰、手机等“洗劫一空”,制造抢劫假象,最终难逃法网。4月15日,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做出判决,被告人杨文广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20000元;数罪并罚,合并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20000元。据被告人交代,他杀死受害人的原因只是因为与受害人发生关系后,他不愿意留宿与对方发生争执,怕遭到对方报复而引发杀人的念头。
杨文是河南省原阳县人,广今年29岁,曾经给受害人张某某(女,一家足疗店老板)当过司机。2008年9月5日晚,被告人杨文广窜至受害人家,用事先准备好的钥匙开门进入张的卧室,后二人发生性关系。2008年9月6日凌晨3时许,当杨准备离开张家时,张某不让其走,二人发生争执。被告人杨文广因恐被人发现,遂将受害人勒死。随后,他用黄色胶带纸捆住受害人双脚,并将受害人放在卧室的600余元现金、三星F825手机、诺基亚5000手机各一部、一个金佛吊坠、一枚黄金戒指、一块女式手表和张的雪佛兰轿车盗走,企图制造抢劫杀人的假象,逃避侦查。
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杨文广使用扼颈、勒颈等暴力手段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告人杨文广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杨文广在判决宣告之前犯有数罪,应当数罪并罚。被告人杨文广在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后,仅因被害人不让其离开,就用双手掐住被害人脖子并用电话线勒被害人脖子致其当场死亡,作案手段极其残忍。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表示不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