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县法院行政庭四项举措促进依法行政

  发布时间:2012-11-13 17:18:38


    延津县人民法院行政庭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思想,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作为规范行政行为,畅通“民告官”渠道,化解官民矛盾,改善司法环境。该庭通过依法裁判案件,提出司法建议,宣传法律法规、剖析疑难案件等有效手段,有效促进了延津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水平。

    一是主动送法上门。积极主动参加行政机关召开的行政执法座谈会和研讨会,及时交流、沟通、了解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查找原因,分析对策,帮助行政机关规范行政行为和解决实际问题。适时举办行政执法培训班,为行政机关讲授有关依法行政的法律知识和行政审判实务,帮助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

    二是及时向行政机关就存在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对办案中出现行政机关执法过程中存在的共性、重大问题,以及新情况、新问题向行政机关提出司法建议,并提出相应的改进办法。纠正行政机关在个别案件中存在的违法问题,避免今后出现类似问题,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三是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通过典型案件的宣传,一方面增强了法官办案的能力和水平,另一方面也督促了行政机关规范依法行政。同时邀请行政复议和行政执法人员旁听典型案件的开庭审理,增强依法行政观念和依法应诉能力;对于重视和支持行政审判的经验和做法予以宣传和推广;对非法干扰行政审判、妨碍行政诉讼的典型要进行通报或者曝光,维护诉讼秩序和法律尊严。

    四是用足用好行政协调机制,将协调、和解机制贯穿行政审判程序的全过程,把稳定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为衡量行政审判的重要标准。借助一切社会力量,有效化解行政纠纷,探索建立沟通协调平台,形成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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