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涉诉信访做到“四个要”

  发布时间:2012-11-12 17:27:36


    近年来,随着涉法涉诉信访问题日益突出,人民法院面临的信访工作压力也愈来愈大,解决信访问题已经成为法院各项工作中的重要内容。笔者认为,在重视解决已发生的信访案件同时,从源头上预防新的信访发生尤为重要。

    一要学会换位思考。法官由于对法律的熟知,自知作出的判决是所依据的,但当事人碍于对法律的认知程度,往往只坚信自己的“老理儿”,对打官司需要准备的证据、所要遵循的程序不甚了解。以至于自认为有理却输了官司成为他们不断上访的理由,如果学会换位思考,站在当事人的立场上去考虑,做好释法明理工作,有利于预防信访的发生。

    二要学会适时调解。法官应当把调解的意识贯穿于整个诉讼程序当中,拿到案件阅卷时,就要看看双方的矛盾所在,有没有调解的可能。当然,约见双方当事人,听取他们的意见后,对他们的态度也会有一个更加直观的了解。只有了解双方的症结所在,才能找到突破口进行案件调解。不是每个案件都能调解结案,但法官要有这个意识,因为只有双方的矛盾化解了,才能够真正“案结事了”。

    三要学会判后答疑。一纸判决制作出来费不了多少力气,不要以为判决了,工作就结束了。现行社会倡导的是和谐二字,判后不养成答疑的习惯,不利于案件圆满的结尾。当事人看判决的时候,首先看结果是否对自己有利,而法官分析证据加以认证的地方最后看,有时甚至都不看。法官应当及时进行判后答疑,耐心细致的给当事人讲解之所以这样判的原因及依据,告诉他们赢在哪里,输在哪里,这样让当事人能够充分认识判决理由和依据,从而理解和支持法院审判工作。

    四要学会定期回访。河南省法院系统开展的“万名法官回访万名当事人”这个活动已经从上到下大规模进行四次了,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回访当事人不应只在活动中进行,应该成为一种制度。下乡时候顺路的话就可以到当事人家中做个回访,回访时说的不一定是案件的事,可以聊聊家常,增进与群众之间的感情交流,让当事人了解法官,了解法院,从而建立起一种融洽的警民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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