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4月14日上午,新乡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孟令启参加了新乡县破危局谋发展重点工作促进会议。会后,我院及时召开党组会,传达了县委书记焦锡武、县长刘继红重要讲话精神,并认真研究新乡县人民政府关于新乡县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实施方案的文件内容,结合我院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方案的要求,在深入有关厂矿、企业调研的基础上,就新乡县人民法院如何应对金融危机,紧紧围绕全县和谐与发展大局,全力保障经济发展,妥善化解社会矛盾问题进行认真的分析研究后,将采取如下措施,为我县企业“确保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确保良好发展态势”目标的实现。
一、审理金融类、涉及企业债务类等案件时,要从有利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角度,依法慎重使用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
二、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在合法的前提下,尽可能维护有市场、有发展前景的困难企业的生存,减少有挽救希望企业的关门倒闭;
三、从法律角度上支持企业兼并、重组,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
四、积极鼓励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达成和解,缓解企业生存压力;
五、在审理涉及企业的民商事案件时,本着从宽、从优的原则,为企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