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阳法院多项举措推进刑事审判量刑规范化工作

  发布时间:2012-11-08 10:21:14


    量刑标准规范化实施以来,河南省原阳县法院采取多项举措,大力推进刑事审判量刑规范化工作。

    组织审判委员会委员及全体刑事审判人员深入学习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实施细则,使得量刑规范化理念入脑、入心。

    结合每年受理案件的类别,建立同类别案件量刑数据库。把自量刑标准规范实施以来的刑事案件结果分类别输入,建立了一套有对比依据、可操作做性强的量刑管理系统,使量刑均衡化的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适时邀请社会各界旁听审案,增强刑事审判透明度。在量刑规范化的实施过程中,针对一些在当地社会影响大或疑难复杂的案件,邀请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庭审,并就量刑问题征求意见,确保量刑公正,增加了案件处理结果的透明度和公开度,预防“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发生,避免量刑畸轻畸重的情形。

    采取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纠正以往“估堆式”的量刑方式。在对被告人送达起诉书副本时,即开展庭前释法,告知被告人相关的法定量刑幅度,使被告人对其量刑的计算标准清清楚楚,明明白白,服判息诉率明显提升。两年来,刑事案件上诉率下降了10%。

    实体和程序并重。实体方面,明确量刑的方法和步骤,对于15种罪名的量刑,严格按照规定由合议庭进行适用,并形成书面量刑计算过程;而对非15种罪名的案件,比照量刑规范化的有关规定适用,力求刑事案件量刑的统一、合理。程序方面,在庭审中设置相对独立的量刑程序,让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充分参与量刑事实的质证以及量刑种类、幅度的辩论,充分保障被告人、辩护人的量刑参与权,将检察院的量刑建议纳入法庭审理程序,改变以往定罪程序和量刑程序混为一体的做法,建立和完善相对独立的量刑程序。

    量刑规范化的实施及各项措施的有效推进,使得该院两年来基于案件量刑不当问题而造成的发还、改判率降低了25%,案件的审结率提高了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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