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争孩子 孩子圆梦谢法官

  发布时间:2012-11-08 09:12:42


    2012年11月8日获悉,延津县法院执行局干警成功执结一起抚养权纠纷案件。让反目成仇的夫妻握手言和,让孩子重新回到母亲的怀抱,圆了孩子的寻母梦。

    俗话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没有不幸的婚姻,只有不幸的夫妻。夫妻走向反目而选择离婚,是解脱也是无奈,但是却不能苦了孩子,因为孩子是无辜的。延津县法院执行局接到一抚养权纠纷的申请,申请人孙某与被申请人刘某本是一对恩爱的夫妻尤如流星般划过,因感情不合于2012年5月11日被延津县法院判决离婚,并且判决婚生次女刘小妮由申请人孙某抚养。然后判决送达后,迟迟没有得到履行。刘小妮一直喊着找妈妈,而她的父亲及家人拒绝让她回到母亲身边。孙某无奈向法院申请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延津法院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执行法官多次到刘某家中做工作,见到刘某和刘某母亲后,他们抵触情绪很大,刘某母亲还直接告诉执行法官:“二闺女刘小妮是我一手养大的,我不管你法院怎么判,我今天就是不放孩子走。”眼看着事态朝着不利的方向发展,法官们决定这次先不提执行的事情,只是简单,等到她情绪缓和点再商量此事。之后法官们又找来刘某,通过对话,觉得刘某还比较理智,明事理,决定以此为突破口,各个击破,把钢用在刀刃上。

    三日后,我们通过联系刘某到法院,通过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认真地向其综合分析,引导其从孩子的最佳利益考虑重新考量孩子的教育、抚养问题。最终经过三个多小时的思想疏导,刘某终于妥协,同意执行法院的生效判决。

    事后,申请人孙某带着孩子刘小妮来到执行局,向我们每一位执行干警深深地鞠上一躬。刘小妮依偎在妈妈的怀里,跟妈妈撒娇,这样的场景,我们甚是欣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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