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县法院刑事审判庭始终把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作为工作的重心,坚持重调解、化矛盾、要和解的工作思路,积极主动对当事人做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每年审理的刑事附带民事案件,98%以调解和解方式结案。
延津法院刑事审判庭长何振礼指出,基层法院的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多是交通肇事案件和因为邻里纠纷引发的故意伤害案件,如果单单求刑事案件的结案率,而忽略附带民事案件的调解工作,那么刑事案件民事部分的裁判很有可能成为不切实际、根本没有执行可能的空判,矛盾得不到化解,还可能引发群体上访事件,社会效果不好。所以他在对附带民事案件的调解过程中,很注意调解的方式和方法,最大限度的使受害人的利益得到弥补,也让被告人在此次犯罪中得到教训和醒悟,预防再次犯罪的可能性。
在今年审理的被告人周某故意伤害案件,被告人周某与被害人双方两家是邻居,因为宅基地纠纷迟迟得不到解决,积怨很久,后经朋友调和,被告人周某便和朋友一起到被害人家里去说事,结果因为话不投机双方大打出手,致被害人轻伤,触犯了刑律。何庭长接到案件后,耐心细致的研究案情,吃透案情后,把被告人家属和被害人叫到法庭,了解他们双方宅基得不到有效解决是本次刑事案件产生根本原因后,多次亲自实地勘察纠纷地点,对症下药针对他们双方进行调解,并将康熙年间的六尺巷佳话娓娓道来。在何庭长的多次努力下,经过多次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协议,被害人将自家老宅基地上的房屋拆掉,让出路来让被告家人通过,被告家人一次赔偿此次侵害行为给被害人造成的经济损失3万元,双方和解。
至此,何庭长的民事调解工作并没有彻底结束,他还要在繁忙的审判工作中,不断打电话或到现场督促被害人履行协议内容。而对于被告人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也作为一个对被告人从轻处罚的条件,对被告从轻处罚。接到交通肇事案件,他首先想到的是让保险公司理赔,不足部分让被告人赔付的调解结案方式,接到寻衅滋事等因犯罪而直接引致被害人人身伤害和物质损失的附带民事案件,他不厌其烦的寻找矛盾的根源,想方设法寻求解决矛盾的途径。不断的深入群众,不懈的说法拉理,重调解、重和解,坚持多调解、促和解,为的就是和谐,求的就是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