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未依规缴纳保证金安排就业 法官悉心做工作顺利执结
作者:延津县人民法院李嘉 邢彦文 发布时间:2012-11-06 15:56:16
11月5日获悉,延津县人民法院行政庭在审查期间执结一起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案件,有效的维护了国家的政策规定。
被执行人×公司未按照国家规定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又未依法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延津县残疾人联合会依法申请执行。查明后,法院依法给被执行人送达了准予执行裁定书、执行通知书,并告知其不履行的后果。在承办法官的多次做工作的情况下,被执行人如数缴纳了保障金和滞纳金,还在其公司主动为二位残疾人安排了工作岗位。一起行政执行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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