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种树邻里反目 巧招妙计化纠纷

  发布时间:2012-11-05 09:01:08


    2012年11月5日获悉,延津法院执行局干警成功执结一起侵权纠纷,化解了邻里矛盾,取得当地村民一致好评。

    申请人桑某与被执行人苗某原本是邻里关系,亲睦一家。但由于苗某在桑某家门前土地上种上了几棵树,裂痕渐显,见面时冷眼相对,老死不相往来。后经两级法院审理认定该块土地的使用权是桑某,并且要求苗某清除该块土地上所种的树木。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本着和睦相处是处理邻里关系最好的办法,“远亲不如近邻”, “远水不解近渴”,执行法官立即前往事发地丰庄镇桑村,走访了附近群众,并向被执行人苗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此后,执行法官又多次把双方当事人召集在一块,打亲情牌,并把苗某在县城上班的儿子也接过去,让其劝说父亲;讲道理,你们是多年的邻居,更何况‘冤家宜解不宜结’;说法律,逐一讲解本案使用的法律法规,让其明白本案审理和执行都是有法律依据的,不是像苗某所说的,是欺负自己的,真正解开了他心中的疙瘩。最终本案的被执行人苗某于当日把所种树木清除完毕,让两家握手言和,以喜剧收尾,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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