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法院执行工作四个到位

  发布时间:2012-10-31 09:56:58


    延津法院在清理涉党政机关执行案件积案工作以来,始终坚持“领导重视、联动威慑、方法措施、”四个到位,进一步加强清理执行积案工作。

    一是领导重视到位。县委各级领导非常重视清案工作,县政法委书记不是停留在听汇报、作指示上,而是亲自出面协调相关部门关系,协调执行联动的具体措施。截止今日,全部案件执结,到位标的额1300余万元。

    二是联动威慑到位。该院自身重视,敢于推动执行联动威慑机制建设过程中定方向、出思路,积极向党委、人大、政府汇报,主动与相关部门、单位沟通、磋商。由点及面、稳步推进;注重实效,保障措施落实。

    三是方法措施到位。该院对未执结的案件,建立执行积案台账,逐案登记,并实行承包人员、定督办领导、定执行措施、定执行期限、定目标责任、重点案件领导包案的“五定一包”清积工作责任机制。

    四是四个保障到位,即“人员保障”、“车辆保障”、“经费保障”、“组织保障”。为解决案多人少的矛盾,法警队抽调3名法警派驻执行局,协助执行工作;为执行局配备办案车辆4台;执行人员加大执行力度;对执行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实行特事特办。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