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案件执行是维护金融市场秩序、服务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针对金融执行案件逐年攀升趋势,延津法院主动加强金融案件执行对策研究,积极探索金融案件执行方式,着力提高金融案件执行效率。今年以来,该院执结金融案件63件,为金融企业和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000多万元,受到当地党委政府和金融单位一致好评。
一是成立金融执行专案组。从执行局、金融审判庭抽调人员共同组成金融执行专案组,建立金融案件审执联动、协调机制,集中时间、统一调度,强化执行力量,有计划地对案件统一执行,提高金融案件执行效率。
二是建立长效协作机制。金融案件执行中,该院针对金融执行案件被执行人经营活动的规律和特点,加强与工商、税务、土地、银行、房管以及车辆管理等部门的沟通,建立多部门联动、协作执行机制,第一时间掌握被执行人相关信息,第一时间采取有效执行措施,有效禁止或限制被执行人融资、置产、注册新企业等经营活动,有力威慑了被执行人,促进了一批金融案件顺利执结。
三是探索尝试新的执行方式。金融执行案件不同于一般以自然人为被执行人的执行案件,在执行内容、执行方式上有一定区别。该院突破固守传统执行方式的思想束缚,认真研究、积极探索“抵贷返租”、“债权入股”、“执行对第三人到期债权”等执行方式,拓展执行思路,发挥主观能动性,灵活采取执行方式,使一些“绝症”金融执行案件重新“复活”,实现了债权债务人“双赢”,收到了良好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