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军一直想买一辆摩托车,可由于种种原因一直未能如愿。终于在2011年6月某个值得铭刻的日子里,薛军经苗波的介绍,在原阳县城关镇中医院东侧认识了李伟(已判刑),从李伟手中买到了价格便宜的一辆黑色骏驰牌摩托车,才花了1200元,相对当时市场价来说,那是相当的便宜,薛军兴冲冲的将摩托车骑回了家。可还没等薛军高兴多久,李伟偷盗摩托车案发被刑拘,交代了曾将一辆偷来的摩托车卖给了薛军,薛军看到到来的警察傻了眼。
经原阳县人民法院审理,薛军以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
薛军出事后,他的家人为了他四处奔波,找律师咨询案件进展,花费了大量的时间和金钱,家人的生活一时陷入混乱。等判决下来,薛军及其家人都已经身心俱疲了。
现在的二手车市场管理还存在一定的漏洞,那些偷盗而来的车辆则大肆横行与地下买卖市场,这十分不利于打击犯罪,不利于肃清社会中存在的不良因素,不利于规范良好的社会秩序。因贪便宜、车被偷盗不甘心等因素购买二手车赃物,虽然省一时之利,可如果达到一定程度将会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的规定,构成犯罪,被判处刑罚,而悔恨终身,得不偿失!薛军的惨痛教训为大家敲响了警钟,值得大家深思!切勿恶小而为之!(文中人物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