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像太阳”不仅是一句耳熟能详的歌词,她让72岁的退休老工人马步云,真真切切感受到了党的温暖,因为新乡市中院的法官让他一家从此告别了没有阳光的生活,他逢人就夸新乡中院的法官是“阳光法官”---
“如果没有你们,俺一家三口还不知要在黑暗小屋里生活到啥时候呀!俺一定要给你们送面锦旗,来表达一下俺全家人的感激之情!”9月10日,河南省新乡市72岁的退休老工人马步云一脸笑容,他手捧着一面嵌着“执法为民,维护正义”大字的锦旗,交给了新乡市中院行政庭的法官们,还赞不绝口的念叨着:你们真正是人民的“阳光法官”呀!(图为:马步云给执行法官送锦旗。)
马步云是新乡市针织厂的一名退休老工人,90年代初,他在该厂家属院一楼,分到一处家属房,他和老伴及姑娘一家三口住在一起,其乐融融。可是好景不长,在他一家刚入住不久,针织厂因建菜市场,在家属楼前后盖起了门面房。因马步云的房子在位于一层,盖起的门面房紧紧挨着他家的前后窗户,不仅采不到阳光,而且连开窗都很困难。屋内灰暗潮湿,通风不畅,从此,马步云一家犹如居住在地窖里,过上了“暗无天日”的煎熬生活。他的老伴因长时间在潮湿的环境下生活,也患上了风湿性关节炎,这更使他一家的生活雪上加霜。
为了改变生活环境,老马曾多次找厂方商量,要么给他一家调换住房,要么将菜市场的门面房拆掉。可是厂方已经跟商户签订的门面房租赁协议,不肯将房屋拆除,同时厂里房屋紧张,也很难满足老马的要求,这着实让老马一家忧心忡忡,此事就这样一拖再拖,悬而未决。
去年,老马偶然得知,针织厂所建的菜市场门面房根本就不符合规划,也没有经过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属于违章建筑。于是,他依然拿起法律武器,向新乡市城市规划局投诉。规划局随于当年做出了让针织厂限期拆除门面房的处罚决定书。因针织厂没有按期履行拆除义务,规划局向新乡市中院申请依法强制执行。
2007年11月28日,新乡市中院行政庭接到此案后,当天审查,当天立案,并及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听证,合议庭经合议后,迅速做出了准予强制执行的裁定书。
“关注民生是法院义不容辞的责任。早日让老马一家重新见到阳光,是我们办案法官的共同心愿。”承办该案的行政庭副庭长孙琦心急如焚,他一面依法及时张贴拆除公告,敦促针织厂履行义务,一面主动向院长汇报。当王伯勋院长得知此事后,当即做出批示“克服一切困难,一定依法办理。”
眼看公告期限已满,针织厂仍未履行义务,法院果断决定依法强制执行,2007年11月27日中午,新乡市中院副院长李绍军亲自带领执行法官和法警20多人,仅用了了40分钟,将堵在老马家前后的门面房顺利拆除。随后,执行法官又多方协调,将堆放在老马房屋前后,拆除掉的近十几吨垃圾全部清理完毕。马步云一家人感言:“阳光照进了俺家的小屋,也照到了俺一家人的心里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