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法院加强案件质量监督工作
作者:延津县人民法院 李嘉 姚志强 发布时间:2012-10-24 09:56:39
延津法院不断加强案件质量监督工作,专门成立评查问责办在立案、庭审准备、庭审、裁判文书送达、执行环节,对案件质量进行全程监测;通过静态的事后监督,采取质量综合评查、重点案件督查、依法再审的方式,按照规定的标准、方法和步骤,对案件质量进行全面评估。质量监督结果与年度绩效考核挂钩,并记入干警业绩档案,作为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质量监督过程中,发现可能构成错案的,及时提交审委会讨论确定,按照错案追究责任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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