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泉区法院切实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审判工作,为应对全球性金融危机,根据中央提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宏观对策,适当调整民商事审判理念,倾心服务企业发展,更好地为人民司法,为大局服务。截至目前,凤泉区法院共计审理涉企案件33件,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10件,为企业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55万元。
一是开通“保增长绿色通道”。适当降低企业立案门槛,对经营确有困难的企业诉讼提供司法救助,确保及时通过司法救济手段挽回损失。建立快立、快审、快执三项快速反应机制,促使纠纷尽快得到解决,尽快摆脱诉累,安心生产经营。
二是依法扶持企业发展,优化招商引资法治环境。妥善审理涉及民营企业和重点企业的合同纠纷案件,定期开展义务法律服务活动,指导企业依法经营,帮助企业降低经营风险,为我区经济发展大局尽职尽责、献计献策。
三是以调解为主,构建双赢机制。在审理中充分发挥调解的积极作用,努力寻找双方当事人利益的平衡点,促成双方求大同,存小异。对陷入资金周转恶性循环的涉诉企业,慎重采取冻结账户、查封财产、先予执行等措施,要全盘统筹安排,避免一棍子打死,促使企业间尽快达成协议,促进双赢或者多赢,尽可能维护企业经营的和谐稳定。
四是严肃执法纪律,改进审判作风。要求审判人员严格落实最高院“五个严禁”规定,做到公正廉洁司法,对违反规定的,坚决严肃追究责任,真正做到在案件审限上提速,在司法服务上提质,在审判质量上提效,以公正高效司法服务科学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