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卫滨区人民法院为迎接党的十八大,维护社会稳定,10月18日下午召开涉法涉诉信访工作专题党组会议,对所有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进行逐案研究讨论,协商化解方案。在全力化解信访案件的同时,以案件中发现的问题为切入点,切实进行整改,充分落实市委政法委的要求,决心变压力为动力,克服动力,迎头赶上,争取短期内赶超先进单位。
第一,启动信访积案化解攻坚活动,进一步加大信访化解和源头治理力度。经院党组决定,自2012年10月8日至11月8日集中化解尚未罢访的涉诉信访积案,同时集中清理在审在执的重点敏感现案,力争通过1个月的攻坚实现涉诉信访积案化解率90%的目标,并使重点敏感案件基本得到稳妥处理。对纳入攻坚活动的案件,逐案确定包案领导,并明确“四亲自”、“四到位”的要求,即包案领导亲自复查案件、亲自约访当事人、亲自主持制定化解方案、亲自进行协调化解工作,在此基础上对信访积案进行分类化解,确保每一起案件做到合理诉求解决到位、错误瑕疵纠正弥补到位、实际困难司法救助到位、违法上访处理到位。
第二,着力完善信访工作制度,探索预防和化解涉诉信访案件的长效机制。一是实行中层副职到信访部门交流挂职的制度,目前已从业务庭选派2名中层副职到信访部门交流,以充实信访力量。二是建立信访督导制度,在全院范围内选调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好、责任心强的5名老同志(包括2名审委会专职委员)担任信访督导协调员,配合涉诉信访递进式化解的要求,全程参与信访案件的接访、化解、督导及协调工作,以提升信访化解的效果,并减轻业务部门的信访压力,确保将更多精力投入审判,加强源头预防工作。三是,对经复查和做工作,初步确定为无理访的案件,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察机关人员、当地维稳人员及基层自治组织代表参与听证会,并根据听证结果决定是否试终结案件,以提升信访化解的有效性。
第三,认真抓好责任分解落实,严格追究失职渎职责任。院长作为涉诉信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这项工作负总责,自觉把涉诉信访工作摆上党组重要议事日程,站在一线主动抓、亲自抓、反复抓;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要亲自督促、亲自过问,抓好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其他班子成员要各负其责,合力攻坚,决不能袖手旁观;要严格落实办案责任制,把每一起信访积案分解到部门、落实到岗位、量化到个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严格责任追究,严格查究涉诉信访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严格实行信访责任倒查。
第四,加强信访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和法律素养教育,要求信访工作人员严格按照信访接待规程接访信访人员,缓解信访人员的抵触情绪。首先,面对信访人员,要举止得体,语言规范,态度热情,对于信访人反映的纠纷及其关键要点应做好记录,同时记清其联系方式、联系地址,事无巨细,耐心细致。让当事人倾尽其言,把想说的话全都讲完。完整地听取信访人的诉求,以此了解民意,消除对立、分清曲直。 其次,在信访人反映问题后,对于信访无理的,进行释法析理,尽可能全面详尽地解释说明原裁判采信证据和适用法律的理由,回答当事人提出的疑问,确有必要的联系原审审判人员共同做工作。对情绪激动,言辞激烈,多次信访的当事人,通过认真研读信访材料,察言观色,捕捉、观察、揣摩细节,切实掌握信访人的真实意图,有的放矢的开展工作,使信访工作不做无用功,矛盾化解不走弯路。三是针对个别疑难信访案件和信访人陈述的疑惑及其实际困难,对于有必要核实的,选派专职人员实地到信访人的住处及村委会、居委会或所在单位调查走访,摸清实际情况,彻底打消信访人的疑虑。同时,积极联络有关单位共同做好稳控工作。对于信访人反映的问题,在细心分析、摸清底数的基础上,针对症结拿出切实可行的化解方案,由包案人员深入化解,由包案领导跟踪督办,切实做到化解到位,稳控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