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学习民诉法修正案 切实提升司法为民素能

  发布时间:2012-10-18 15:52:22


    2012年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闭幕会对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进行了表决,会议最终以140票赞成民事诉讼法修正案通过,并于2013年1月1日施行。民事诉讼法修正案亮点纷呈,如案外受害人救济程序、公益诉讼、案件再审不再一律中止执行等。

    为了掌握新的立法精神和相关规定,提高法官对新修订的法律条文的理解与适用,延津法院民二庭组织干警认真开展新民事诉讼法修正案学习活动,切实提升干警司法为民素能。

    活动中,干警们积极收集相关材料,认真学习民事诉讼法修正案条文,深刻领会民事诉讼法修正案精神,将新旧法条对照,对修改和新增加条文逐字逐句认真研读,重点学习新增案外受害人救济程序、公益诉讼、案件再审不再一律中止执行等制度,边学习边讨论,虚心请教同事,认真接受他人意见,互相学习,共同进步。同时,干警们结合实际办案经验,以经典案例为素材,积极讨论研究,切实提高新民事诉讼法贯彻落实能力,更好的服务司法,服务大局。

    最后,该庭庭长强调,要把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与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相结合,将其作为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学习新民诉法修正案,尽快明确修改后的民诉法对审判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新期待,进一步维护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为建设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做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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