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法阳光微博——封丘报送高海胜事迹系列

  发布时间:2012-10-12 09:34:03


    【高海胜先进事迹报导一】高海胜(1972—2012)从事审判工作20年,13年坚守在黄河滩区的黄陵法庭,13次被评为法院先进工作者,4次被封丘县委、县政府评为“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他所在的黄陵法庭,曾荣获集体二等功1次、三等功3次,被授予“全省法院四最法庭”、“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等荣誉称号。

    【高海胜先进事迹报导二】高海胜始终坚持人民利益高于一切,努力追求公平正义,严于律己、恪尽职守。2012年7月17日,高海胜带着对党和审判事业的无限眷恋、带着对家人的深深愧疚离去了,他的生命永远定格在了40岁。之后,封丘县委政法委和封丘县人民法院分别下发了向高海胜同志学习的决定。

    【年轻老干部 法院老先进】高海胜,1972年出生,中共党员,1993年参加法院工作,历任书记员、助审员、审判员。1999年,年仅26岁的他出任黄陵法庭副庭长,2003年任庭长。在黄陵法庭工作的13年里,他肩负道义和责任,扎根黄河滩区,心系辖区百姓,公正执法,为辖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卓越贡献。

    【扎根滩区 老百姓的贴心法官】1999年4月,年仅20多岁的高海胜主动请缨到全院最偏远、最艰苦的黄陵法庭工作。他坚持常年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坚持巡回办案上门服务,把法庭设在村委会、设在农家院和田间地头。2009年11月,《河南日报》以《法庭开在农家院》为题。报道了高海胜司法为民的先进事迹。

    【党性永恒 黄河岸边“铁”法官】高海胜时刻以党性的高标准要求自己。在一起侵权纠纷案件中,面对飞扬跋扈的老板,他毫不畏惧,果断对其进行了司法拘留,使其收到应有制裁;而在一起追回起重机设备款案件中,当事人感谢送红包,他严加拒绝让人钦佩。2011年,他光荣地当选为中共新乡市第十届党代表。

    【带着医生主持最后一次庭审】2012年5月初,高海胜由于工作成绩突出,调任刑庭庭长。为适应新的工作,身体严重不适的他咬牙坚持,从未耽误。直到水米不进,才在家人“逼迫”下去医院检查,诊断为肺癌晚期。5月25日,高海胜忍痛坚持从医院回封丘开庭。庭审结束了,他却瘫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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