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县市法院注重加强业务学习,实行多层次的法官讲课、授课制度,强化干警学习效果,提升了法官司法能力。
一是推行参加培训的干警为全院干警讲课制度。凡参加上级各项业务学习培训的干警,培训回来后要准备讲课提纲,为全院干警讲解学习培训内容,达到“一人培训、全院学习提高”的效果。
二是实行审委会委员、资深法官为全院书记员及新进人员授课制度。从3月份开始,将每周五下午定为固定培训时间,资深法官和业务骨干亲自上台主讲,对该院书记员(含临时书记员)和新进人中进行业务培训,培训的具体内容为民事诉讼法及其解释、行政诉讼法及其解释、新的刑事诉讼法和庭审记录及法律文书写作知识。9月中旬该院还对书记员及新进人员进行了法律知识业务培训考试,有力提高了书记员从事审判执行等辅助工作水平,推动了全员岗位大培训活动的开展。
三是实行业务法官讲授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制度,具有审判资格的业务部门法官每人均准备授课内容,授课内容采取个人自选与政治处指定相结合的方式,并由院党组随机抽选具体讲课人员,为全体业务部门干警讲解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修改内容,提高了干警学习效果。
四是实行业务部门骨干为新进人员结对讲课制度。该院新进工作人员到进入法院后分别到刑事、少审、民一、民二、行政、执行等业务部门分别进行半年的轮岗学习和锻炼,在每个部门轮岗期间,均由一名业务骨干担任其指导老师,讲解、指导审判执行中的常见问题和技巧。通过结对授课指导,新进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在较短的时间内有了明显提升,为其快速成为业务骨干创造了良好的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