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垣法院多召并施减少当事人诉累

  发布时间:2012-10-10 09:21:42


    长垣县法院为减少当事人诉累,进一步强化审执人员责任意识,提高审判质量,收到良好社会效果。

    强化服务理念。司法作风不严谨、工作方法不恰当,极易引起当事人对法院的不信任,导致上访。该院要求信访接待人员要始终保持大局意识,充分尊重当事人的人格尊严和信访权利,工作要细致入微,以良好的司法礼仪接待当事人,做到程序、礼仪到位。同时全面落实审务公开,以公开促公正,增进了人民群众和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信任,树立了法官队伍的良好形象,以过硬的作风提升司法公信力。

    加强审判质量管理,从源头上减少信访。建立逐案评查和定期通报制度,变事后监督为事前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启动内部纠错程序,防止裁判文书带错出门,防止新的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发生。

    坚持定期“走访”。对于婚姻家庭纠纷以及追索赡养费、抚养费、劳动报酬等涉及民生的案件,坚持在判决后由专人回访当事人及相关人员,做好倾听解释工作。院领导和业务庭负责人,定期走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了解法院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整改,预防信访问题发生。

    搞好判后答疑“疏访”。针对当事人因不明白法律规定、不理解证据规则而信访的现象,实行判后答疑制度。在强化裁判文书说理的同时,就案件的审判程序、证据认定、裁判理由、法律适用等向当事人作出进一步解释说明,使当事人胜败皆明,最大限度地减少诉讼案件转化为信访案件。

    完善信访督办考核机制。由纪检监察部门把信访个案的办理情况逐案进行通报考核,进行量化打分,纳入年终干警考核,作为评优选先和晋级晋职的依据,降低了息诉罢访率,确保件件有交待,事事有着落。

    大力加强司法调解,把调解始终贯穿于诉讼的全过程,做到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减少当事人之间的对立情绪,促进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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