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17日上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全省法院第十四次党风廉政建设暨“一下二解三推进”动员电视电话会议。延津县人民法院认真组织全体干警观看会议。会议以党的十八大代表、“中国农民工的杰出代表”黄久生和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李玉香为模范代表人,树立了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典型,激励广大党员干部牢记宗旨、忠于职守、勤政廉政。同时,会议通报了个别违法违纪案件处理情况,鞭策广大干警务必要头脑十分清醒,立场十分坚定,旗帜十分鲜明,态度十分坚决,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廉洁司法。
会议结束后,延津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朱命国就地召开会议,认真贯彻落实省高院十四次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要求各部门会后积极组织开展学习研讨,认真领会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继续加强廉洁司法意识,努力做到廉洁司法为人民。
朱院长指出,党风廉政建设的道路上,要不断做到三个“强化”。第一,强化廉洁自律意识。每一位法官都要时刻牢记司法为民的服务宗旨,不断强化廉洁自律意识,时刻保持清醒头脑,不为糖衣炮弹所动摇,不为私情私利所牵绕,切实做到一身正气、一世清廉。第二,强化一岗双责制度。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中层以上人员,在认真做好自己本职工作的同时,要切实抓好领导工作,严把关,严监督,增强责任意识,管好自己的同时也要带好身边的人。第三,强化工作作风建设。工作作风是一位法官工作态度的最好体现。每一位法官都要做到谦虚谨慎、忠于职守,办事认真、一丝不苟,勤奋好学、精通业务;遵守纪律、讲究效率,做一名社会主义政法干警核心价值的模范践行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