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的良好发展直接影响当地经济,也间接影响了社会的稳定。为了更好地促进企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法院一直注重为辖区企业的发展保驾护航,今年以来,院党组提出了“三个强化”,要求全院相关部门全力落实,切实促进企业发展。
一是强化服务意识。切实增强服务主动性,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通过到企业走访座谈,接待企业法律咨询等方式,对企业关心的法律问题予以解答。同时,主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帮助企业分析市场行情,运用掌握的审判信息给企业的生产、经营、销售提供服务。主动了解企业之间、企业与周边居民之间的矛盾纠纷,做耐心细致地疏导工作,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二是强化效率意识。不断扩大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使一些生产流通领域产生的小额标的纠纷得到迅速、及时解决,最大可能地降低企业当事人的讼累,减轻企业当事人的诉讼负担。对涉企案件的立案实行“绿色通道”,双方当事人在城内和城郊附近的,诉讼通知书一般要求必须在立案当日送达,为企业提供力所能及的便利。
三是强化司法帮扶意识。认真落实司法救助的各项举措,对企业立案时缴纳诉讼费确有困难时,全力提供司法救助,积极为企业减免缓诉讼费 ;对需帮扶企业到期债权,加大执行力度,千方百计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