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县法院“三突出”落实网络视频直播工作

  发布时间:2012-08-23 17:07:54


    为了落实庭审网络视频直播工作,辉县法院采取“三突出”措施,取得明显成效。截止8月20日,该院已经完成庭审网络视频直播案件67件。

    一是突出安排部署。该院召开党组会议,对庭审网络视频直播工作进行认真研究部署,明确了庭审网络视频直播工作的职能部门,明确一名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庭审网络视频直播工作的统筹、安排、录播、直播等工作,确保该项工作的落实。

    二是突出任务分解。对庭审网络视频直播工作任务分别按照审判部门的不同情况,特别是审判任务的多少进行了任务分解,并将任务纳入绩效考核,使各部门明确自己的任务,合理安排庭审工作,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三是突出检查落实。各审判庭按照院内分配的庭审网络视频直播工作任务,由专职负责庭审网络视频直播工作的工作人员认真登记、按时进行直播或录播。坚持每月对庭审网络视频直播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鼓励先进,鞭策后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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