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长垣县法院坚持将加强司法技术鉴定工作作为提升审判质量、提高办案效率、增强司法公信力的重要途径,由司法技术鉴定部门负责全院对外司法鉴定委托工作,有效地促进了审判执行工作,收到良好效果。
一、阳光作业,规范高效。按照有关文件的要求,该院建立起统一立案、统一编号、统一办理的工作程序,对司法技术辅助工作流程做出了详细规定,凡涉及审计、鉴定、评估、拍卖的案件,技术室对案件相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查,材料齐全的予以签收,并立即启动程序,通知各方当事人到场协商选择鉴定机构,协商不成的,通过公开摇号方式选择机构,该程序操作期间由院监察室的同志全程跟踪监督,严格实行阳光操作,坚决做到公开、公正、公平。鉴定机构确定后,技术室及时将相关材料移送到鉴定机构。截止目前,该院未出现因操作程序不当而导致当事人上诉、上访案件。
二、沟通交流,改进工作。建立有效的沟通协调机制,既确保审判、执行部门需要委托的案件及时委托,最大程度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加大对委托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力度,提高委托工作的质量。同时针对目前鉴定工作的实际现状,该院设立司法鉴定热线电话,供一线法官与各方司法鉴定专家沟通交流,了解、咨询案件涉及到的相关专业知识,提高办案人员的综合知识水平,为审判工作提供更有力的司法技术辅助工作支撑,探索改进司法技术鉴定工作,取得了很好的工作效果。
三、协助调解,促进和谐。该院始终将司法鉴定委托工作作为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不断细化服务举措,实行司法鉴定风险提示和答疑制度,做好司法鉴定释明工作;引导司法鉴定工作人员利用委托鉴定的优势条件,协助审判人员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协调工作,特别是对鉴定费用高、成本大、有风险等司法技术鉴定,不轻易启动司法鉴定程序,指导当事人理智进行选择,尽量动员当事人通过和解、调解的方式解决问题,降低诉讼成本,优化案件效果。今年以来,该院共解答技术咨询17件,办理技术鉴定委托手续100件,有效辅助了审判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