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图美色意欲不轨熟人 遭反抗主动中止仍获刑

  发布时间:2012-08-09 08:43:03


    新乡市一男子贪图美色,竟然对自己的熟人下手,意欲强奸,在遭到对方的激烈反抗后中止恶行,但是仍然要受到法律的惩罚。2012年8月8日获悉,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法院已经审结此案,依法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杨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被告人杨某是河南西华县人,现年21岁,已经成家并有一三岁的儿子,他和家人在新乡市开了一家早餐店,原本生活很安定。2012年元月份的一天上午,杨某向往常一样收拾早餐摊,正在收摊时,平时关系不错的女孩洋洋来到店里,说话间他们临时约定要一起去某个地方。因为杨某还没收拾完毕,他就让洋洋在早餐店的里屋坐一会,边看电视边等。洋洋也刚20岁,长的也好看,杨某平时就喜欢和洋洋一块相处。等杨某收完摊回到屋里,看到坐在床沿看电视的洋洋,他愈发控制不住自己,强行将洋洋抱到床上,意欲和洋洋发生性关系。洋洋对杨某突如其来的行为很害怕,她就不停地奋力反抗,经过一会的僵持,最终杨某自动放弃。洋洋趁机跑回住处,思考再三,她选择了报警。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采取暴力手段,违背妇女意志欲强行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经构成强奸罪。被告人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系犯罪中止,应当减轻处罚。被告人犯罪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可以减轻处罚。综合以上案情,牧野区法院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文中人物洋洋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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