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法院开展“两评查”活动出实招求实效

  发布时间:2012-08-08 07:42:26


    “两评查”活动开展以来,延津法院把“两评查”活动作为提升队伍素质、审判质量、司法公信力的重要举措和有效途径,认真组织,扎实开展,找差距、补短板,出实招、求实效,努力满足社会各界对司法实践的新要求新期待。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两评查”活动扎实开展。该院成立以“一把手”为组长的“两评查”活动领导小组,下设“裁判文书评查”和“庭审评查”两个评查小组,配强人员,专职负责,统一部署,统一行动,强化指导,加强督查,确保“两评查”活动的计划性、组织性、连续性,在全院形成积极审慎的大评查氛围,推动“两评查”活动扎实开展。

    二是细化评查标准,确保“两评查”活动取得实效。根据省高院、市中院“两评查”标准,结合实际,将评查标准进行量化、细化、具体化,制定了更加符合该院实际的评查标准。在评查过程中,统一尺度,严格执行评查标准,不讲人情,不看脸面,不拉关系,确保“两评查”活动取得实效。

   三是强化典型作用,确保法官驾驭庭审的能力、裁判文书制作能力、司法公信力的提高。该院“两评查”活动注重示范,强调学习和庭审交流,活动中认真查找和分析总结庭审和裁判文书制作中存在的各种不规范问题,确保评查活动取得质效。重点抓好“示范庭”和“裁判文书”的典型,充分发挥“示范庭”、“优秀裁判文书”的正面指导作用和“不规范庭”、“不合格文书”的反面警示作用,促进全院法官审判水平的整体提升。

    四是加强绩效考核,确保两评查活动的长效性。该院注重评查结果的运用,将评查结果与各部门及法官个人的绩效考核挂钩,作为年终评先评优、晋级晋职的重要指标,充分调动办案人员的积极性,使办案人员把积极参与“两评查”活动作为自觉自愿行为和提升自己司法能力的有效途径,建立“两评查”活动长效机制,确保活动的常态化。

    “两评查”活动开展以来,该院共评查裁判文书1595份,开观摩庭22场、示范庭20场,通过观摩评议、评查整改、优差对比、借鉴学习,有效帮助法官发现并纠正了审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强化了法官的质量意识、责任意识,审判作风进一步转变,庭审行为进一步规范,庭审驾驭能力、裁判文书叙事说理能力进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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