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情可恕 于法难容

  发布时间:2012-08-03 10:19:55


    妻子保护丈夫,于情于理,无可厚非。但当今法治社会,无论何人何举,如果超越了法律底线,都无法逃脱法律的惩处。8月2日,河南封丘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类案件,妻子因“保护”丈夫,被法院以窝藏罪判处管制六个月。

    被告人张霞,女,45岁,初中文化,封丘县城关镇农民。检察机关指控,2011年春节前后,被告人张霞明知其丈夫张振系犯罪后在逃人员,却借用其亲戚李生在封丘县城西街新村的房子让张振居住,并为其提供饮食,帮助其逃避公安机关缉捕。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霞在明知其丈夫张振系犯罪在逃人员而为其提供食宿,其行为已构成窝藏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法院予以支持。被告人张霞犯罪后认罪态度较好,适用管制不致再危害社会。

    最后,法院依照刑法有关规定,依法作出上述有罪判决。

责任编辑:l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