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新乡中院着力推进审判管理理念、体制、机制、方式创新,依托网络信息化平台,全面提升审判管理水平,有力促进了审判管理信息化规范化建设。1至6月,该院共审执结各类案件4690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100%,结案均衡度为0.61,实现了结案均衡度上升、发还改判率下降的效果。
一是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审判管理网络平台。该院先后投资100余万元,为院领导和各业务部门全体干警配备了新电脑,安装了法院案件信息管理系统;抽出一周时间,组织全体干警收看上级法院专业人员讲解、邀请软件公司设计人员讲解法院信息管理系统的应用知识,使干警掌握了网上办案的流程和技能,为办案法官运用信息管理系统打好基础。法官审理过程中的各个环节的信息和每件案件详细信息均在网上反映出来,并实现了案件信息与上级法院联网。院审管办加强对业务部门和法官运用办案信息管理系统办案的指导与督察,推进网上办案、报结案件;主管院长、业务庭长通过网络平台,紧盯案件从立案、审理、执行、结案和归档的各个环节,及时发出指令,提高了审判工作质量和效率。
二是科学设定考核指标体系,确立正确工作导向。该院认真研究审判规律,创新符合审判工作实际的管理办法和考核指标,对结案均衡度、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调解案件履行到位率、发回改判率、实际执结率、平均办案周期和案访比等重点指标,分别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指标,纳入绩效考核体系,调动审执人员的积极性。如通过考核部门均衡结案度和平均办案周期,提高审判效率;通过考核调解案件履行到位率,促使案结事了;通过考核执行到位率,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三是强化推行网上案件质量评查制度,做到“三个结合”。该院规定所有卷宗须经审管办评查,每月各庭所交卷宗,由审管办适用综合信息评查系统对案件进行评查,并将评查情况录入局域网,总结当月案件质量情况和发现审判过程中的共性个性问题,及时纠正审判过程中的各种不规范行为。该院坚持做到案件常规评查和重点案件评查相结合,个人自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督促干警纠偏与错案责任追究相结合。今年春节后审委会对去年发还改判案件逐一进行研讨和分析,指出案件审理中存在的问题,对案件审理中涉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等11个方面存在的问题和需要改进的地方进行了分析和总结,提高干警业务理论知识和办案质量。该院规定审管办随时对发还改判案件、上级交办的案件、涉诉信访案件等重点案件进行初评,根据初评结果提交审委会讨论,并对瑕疵案件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查。
四是建立审判质效定期通报制度。结合绩效考核工作,该院每月通报一次全院审判质效指标,对各审判执行部门收结案数、结案率、调撤率、实际执结率、调解到位率、上诉率、发回改判率等主要考核指标进行排序通报;每季度通报一次全院审判执行运行态势和每个法官办案的综合质效情况,并排序张榜公示,作为奖励评先、晋职晋级的参考,以强化办案法官的办案责任心、进取心。同时梳理每季度影响审判效果提升的突出问题,完善审判管理下一步的工作思路,提出改进工件的措施。
五是实行结案标准扎口统一管理,实现了统计口径的一致。该院出台了《审限变更、案件报结管理规定》,规定由审管办统一负责《法院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中案件的审限变更、案件报结管理及审核工作,改变了以往因结案标准、时间节点不一而造成的审判流程、司法统计和绩效考核三项数据“打架”、严重影响领导科学决策的弊端,使各类案件的审限变更、案件报结手续以及各类数据更加规范和准确,为领导科学决策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六是领导高度重视,助推审判管理信息化进程。该院将审判管理信息化作为“一把手”工程加以推进,党组书记、院长王伯勋先后5次组织召开党组会研究审判管理工作,亲自督促综合信息系统培训和案件信息录入工作,并多次主持召开业务庭长会议,安排部署审判管理工作。主管领导每月听取分管业务部门审判管理情况汇报,分析问题,提出改进工作意见,使审判执行工作完成了从立案、随机分案、办案、结案审批、评查等工作的网上运行,从而实现了审判管理网络信息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