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经济活跃程度的加剧,能够妥善处理经济来往已经成为维护普通人之间友谊的必备技能。在现实中,一些因为不能妥善处理生意之间的纠葛而伤及感情的事情屡见不鲜。2012年7月,新乡市卫滨区人民法院就受理了一起这样的案件。
王某和张某两人在做批发生意时相识。随着交往的增多,二人认为各自在性情上十分相投,于是二人就以姐弟相称。在2009年,张某看到做保险生意十分赚钱,于是就向王某推荐了这一赚钱的行业。因为王某有自己的时装批发生意已应接不暇,再加上对保险生意十分陌生。于是,二人就商定,王某负责投资而张某负责具体的业务承揽。但是,轻易改行并没有给二人带来收益。相反,在陌生的保险行业经营数月之后所有的投资便入不敷出。于是,二人在2009年9月29日对保险生意进行结算。因为双方没有进行有效的沟通,王某认为张某在挥霍自己的钱财,而张某认为自己拼死拼活干了几个月没有功劳也有苦劳。最终,在赌气的情况下,张某给王某出具15000元的欠条一份。之后两人再没有见面,张某也没有按双方的约定履行还款义务。于是,王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张某偿还欠款及利息。范梅红法官接到此案后,认真分析梳理当事人的情况。在开庭之前范法官对双方分别进行多次调解。被告张某承认该欠条是其所写,但认为在双方的合作中自己也付出了辛苦和劳动,而当下自己确实经济困难。之后,范法官又与王某促膝长谈,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最终两人消除误会再续姐弟真情。范梅红法官结合此案语重心长的说:“在经济往来繁多的当下,人们不可避免的要与别人发生经济往来。这就需要在经济来往中做到账目清晰、花费清楚,从而使‘亲兄弟明算账’成为维系合伙做生意等经济关系的润滑剂。同时,生意伙伴之间,也要经常联系、加强沟通、消除隔阂,已形成健康的经济交往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