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时代,通过网络公开实现审判过程的公开透明,不仅是实现司法公正和司法民主的客观要求,也是网络时代背景下人民群众参与司法、了解司法、监督司法的新需要。网络问政是河南法院在新形势下为实现司法公开的四个转变而做的重要决定,是由程序公开向程序与实体公开并重转变、由被动公开向主动公开转变、由重点公开向全面公开转变、由法院单向公开向法院与群众互动公开转变等四个司法公开形式转变的内在要求。网络问政在宣传法院工作、回应群众关切、树立法院和法官形象等方面也发挥着重要作用。
第一,充分利用好“网评法院”这一栏目,实现法院与民意的互动。推行裁判文书上网及相关网络咨询开展后,为应对网络反映的一些民意和在法院日常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特别开设立“网评法院”栏目。我院积极对网民对法院日常审判执行工作和裁判文书上网等工作在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回应和沟通。我院针对“网评法院”上的问题努力做到:对网民提出的疑问详细阐述,对网民提出的意见认真办理处理,对网民提出的具体要求等事务根据相关工作程序给与及时反馈。“网评法院”栏目已经成为法院与人民群众在司法领域进行双向互动的重要渠道。
第二,以庭审网络直播做好审判公开。在法律规定公开审理范围内的案件,我院都是全程公开审理,以彰显司法公正,体现司法严肃性。张院长说:“要实现审判公开,案件的公正,要把它置于百姓的眼睛、耳朵、皮肤感受之下”。除了涉及到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一些案件,就是国家法律规定不宜在网上公布的,其他能上网的全部都上网。我院在法院网站公告栏中公布各类案件排期表,将开庭时间、地点等信息向社会公示,方便群众诉讼和旁听;并将符合要求的案件在网络上实现庭审直播,注重在增强审判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度的同时追求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在审理涉及社会公序良俗、尊老爱幼等案件时,尤其希望通过案件审理起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第三,开通政务微博,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法院充分利用“豫法阳光”微博、人民微博、新浪微博和腾讯微博等政务微博,将法院日常安排、规范性文件、日常重大活动等情况向社会做简要通报,使社会对法院日常工作有一个概括认识。微博作为“自媒体”[自媒体时代是指以个人传播为主的媒介时代,人人都有麦克风,人人都是记者,人人都是新闻传播者。这种媒介基础凭借其交互性、自主性的特征,使得新闻自由度显著提高,传媒生态发生了前所未有的转变。]的重要形式,是法院主动将自己的工作置于网络实施监督之下。法院的整个审判的过程、政务过程,都可以通过庭审直播、裁判文书上网和微博进行相互佐证,从而将法院的全貌推到群众面前,让人民群众全方位地了解法院。只有人民群众了解法院,才会意识到法院确实也有不足的地方,也有法院艰难的地方。这样才能取得人民群众对法院的全面理解,法院的司法公正性、司法公信力才会被大家逐步认可和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