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滨区法院以“一校一法官”制度确保学生暑期安全

  发布时间:2012-06-28 08:34:51


    暑假即将到来,针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上升的特点,河南省新乡市卫滨区人民法院以“一校一法官”工作制度为平台,深挖法制宣传的教育与预防职能,以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制宣传活动提高广大学生的法制意识,确保学生暑期安全。

    6月26日下午,卫滨区人民法院将一套丰富多彩的法律宣讲会送进了新乡市解放路小学。刑庭李惠萍法官针对当前针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激增和校园违法犯罪突出的现象做专题讲座。在讲解过程中,她结合校园周边的具体环境和她所办的案件,用一个个具体鲜活的真实案例,以案释法,以法论事,使同学们受到了深刻的教育。他首先极少了当前侵害未成年犯罪的类型、特点及预防,使同学们对这些犯罪行为有一个初步的感官认识;其次从概念上区分了“违法”和“犯罪”的不同之处,结合未成年人犯罪的典型案例,分析了未成年人不良行为产生原因、现实表现。要同学们防微杜渐,从源头上提高未成年人遵守法律和反校园暴力的意识。最后,就如何加强未成年人自我防范的问题解答了在场师生心中的疑问。

    深入校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一直是卫滨区人民法院的工作重点,是校园管理创新和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使法院主动履行社会责任的具体体现。通过开展“一校一法官”工作制度,以校园模拟庭审、法制安全讲座、以案讲法、家长师生座谈、制作巡回展板等方式传播法律,从源头上有效预防和减少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让庄严司法阳光普照青青校园的每一个角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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